•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9-28 08:19:17 股吧网页版
泓迅生物: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更正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9-27



公告编号:2019-046

证券代码:871854 证券简称:泓迅生物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苏州泓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

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苏州泓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整体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更有效的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进一步专注于产品研发和业务拓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经公司董事会慎重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 YANG PING 做出承诺,承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必要时将以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时的原始成本进行股份回购,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为准。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条件

公告编号:2019-046

1、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本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或虽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 在回购申报有效期限内,向公司递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股权;

4. 未损害公司利益;

5. 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起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6. 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

7. 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其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审议终止挂

牌事项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9 年 9 月 16 日),由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股份回购安排未能在承诺期届满前实施完成的,则承诺人有权因承诺逾期自动失效而不再继续履行承诺。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

(三)回购申报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转让期限为自公司召开审议摘牌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间内(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通过现场送达或邮政快递 EMS 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转让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回购申请材料包含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异议股东身份信息以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三、争议调解机制

公告编号:2019-046

凡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