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杭州天易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6-019
证券代码:871858 证券简称:天易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天易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天易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参加了董事会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查,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综上,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会议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外销业务占比快速增加,且主要以外币进行结算,考虑到汇率的波动,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外币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合理的、有必要的,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
杭州天易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6-019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况,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国际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杭州天易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潘孝珍、朱鑫元、许响生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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