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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3 10:32:51 股吧网页版
莘阳能源: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22


公告编号:2022-027

证券代码:871862 证券简称:莘阳能源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莘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1 年 9 月 18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1 年 9 月 18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近期,公司收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沪 0118 民初 17381 号民事判决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莘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汉宝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紫软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卫良

公告编号:2022-027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4 年 9 月 30 日,原、被告签订《上海紫软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厂房(紫
光物联科技基地)地源热泵系统工程合同》(下称“《工程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 10688 号与胜利路路口工地 1-30#建筑建造
热泵地埋管系统工程,合同总金额 8,390,000 元。2015 年 8 月 18 日,原告
填报工程竣工验收单。2017 年 7 月 18 日,被告签章确认项目工程施工完成,
同意竣工。

2015 年 1 月 21 日,原、被告签订《房屋订购合同》(下称“《订房合同》”),
约定原告向被告订购其坐落于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10688号22号楼整幢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2,221.4 平方米,单价为 8,500 元/平方米,总购房款为

18,881,900 元。被告应在 2015 年 12 月 28 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原告,被告
逾期交房达 3 个月以上,视为被告违约,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为购房款的
10%。在《订房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原、被告于 2018 年 1 月 2 日签订《竣
工决算协议书》确认:将原、被告《工程合同》扣除已付工程款 300,000 元后的剩余工程款 8,090,000 元全部冲抵作为购房款。因此,原告按约履行了《订房合同》项下相应的付款义务。但是被告并未在双方约定的交房日期 2015 年 12月 28 日前向原告交付房屋。原告为此多次向被告发函要求按约履行合同义务,但被告却始终推诿拒绝。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2020)沪 0118 民初 16162 号民事判决书依据上
海市有关土地出让管理的规定,认定《订房合同》的目的已无法实现,故原告不得已提起本诉讼,请求解除该合同。同时,由于本案系被告逾期交房、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故被告应当赔偿原告相应违约金及预期利益损失(即房屋差价损失)。

综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特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公告编号:2022-027

1、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签订的《房屋订购合同》;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交房违约金人民币 1,888,190 元(币种下同);
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房屋差价损失 18,881,900 元(依据建筑面积 2,221.4平方米,合同单价 8,500 元/平方米,现市场单价 17,000 元/平方米,差价损失 8,500 元/平方米计算得出);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近期,公司收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沪 0118 民初 1738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一、原告上海莘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紫软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
《房屋订购合同》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解除;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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