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3
公告编号:2019-011
证券代码:871864 证券简称:东方海川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天津东方海川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天津东方海川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形成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自挂牌以来,共进行一次通过股票定向发行方式募集资金。
2018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东方海川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在该方案中确定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5,000,000 股(含),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00元(含),该方案于2018年6月28日在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2018年7月10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CAC津验字
公告编号:2019-011
[2018]0024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收到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15,000,000.00元。
2018年7月2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股转系统函[2018]2605号《关于天津东方海川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确认公司本次股票发行15,000,000股,其中限售8,482,500股,不予限售6,517,500股。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2018年6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董事会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18年6月28日,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其中《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2018年6月27日,公司在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开立本次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7月9日,公司与主办券商及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资金余额为4,100.00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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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利息收入 3,512.99
减:发行费用 110,0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 14,889,412.99
1、支付供应商货款 14,584,957.81
2、手续费 515.18
补充流动资金 3、投标保证金 100,000.00
4、咨询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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