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11-18 18:47:50 股吧网页版
东方海川:涉及诉讼公告(二)(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1-18


公告编号:2019-036

证券代码:871864 证券简称:东方海川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天津东方海川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二)(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9 年 9 月 17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9 年 9 月 5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二十二冶集团天津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李艳来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陈壮楠、张梦媛、卞炳辉、公司员工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天津东方海川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程亚锋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苗桂芝、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二十二冶集团天津建设有限公司为我司所承接的和苑项目的总承包方,该项目
已于 2014 年 10 月 15 日竣工,而工程款(含质保金、履约保证金)长期拖欠,为
追缴欠款,我司于 2019 年 4 月将原告作为被告之一提起了起诉,要求尽快支付工程款,该案件在审理期间,原告就该项目同一事实于 2019 年 9 月将我司作为被告
提起了诉讼,该案件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上午在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进行了第

公告编号:2019-036

一次开庭审理,双方代理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法官就基本案件事实和双方证据进
行了审理质证,为进一步调查本案基本事实,法院当庭定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下
午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要求我司赔偿其垫付的玻璃维修、安装、清理及各项赔偿费用共计 1200000 元。2、要求我司支付违约金 706327.50 元。
3、要求在未支付给我司的工程款中扣除因专利侵权给其带来的经济损失(暂计
300000 元)。
4、要求判令我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及鉴定费用。
(五)被告答辩状的基本内容:
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六)案件进展情况:

案件正在审理中,将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下午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依法积极处理并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目前处在在审理阶段,对公司财务方面尚未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民事起诉状》
(二)《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传票》(2019)津 0106 民初 6653 号
(三)《天津和苑二期门窗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四)《天津东方海川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答辩状》

天津东方海川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19-036

2019 年 11 月 18 日

[点击查看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