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16
天津东方海川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程亚锋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3日发出,并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7,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并编制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并编制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情况。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具体内容详见于2019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天津东方海川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9)和《天津东方海川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CAC证审字[2019]0280号”《审计报告》,2018年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6,350,697.81元,净利润5,723,560.19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321,067.2元;母公司利润总额为7,416,244.65元,净利润为6,789,107.03元,未分配利润为10,903,834.91元。考虑到2019年公司发展需要大量流动资金,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面、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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