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16
公告编号:2019-015
证券代码:871864 证券简称:东方海川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天津东方海川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手续。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4日10时0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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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苗桂芝、韩康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18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并编制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18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并编制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情况。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具体内容详见于2019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天津东方海川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9)和《天津东方海川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0)。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CAC证审字[2019]0280号”《审计报告》,2018年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6,350,697.81元,净利润5,723,560.19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321,067.2元;母公司利润总额为7,416,244.65元,净利润为6,789,107.03元,未分配利润为10,903,834.91元。考虑到2019年公司发展需要大量流动资金,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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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面、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并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为了更好的实现公司财务管理及运营能力,预测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期的财务状况。
(七)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捷斯特(天津)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斯特”)为本公司股东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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