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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3-25 16:16:00 股吧网页版
力源电力: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25



公告编号:2021-027

证券代码:871866 证券简称:力源电力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力源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力源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1〕048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3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3 月 23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力源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 经开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汤口路与八公山路交口向西 200 米。

朱忠武,男,1973 年 2 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长。

陆光磊,女,1973 年 10 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芸,女,1977 年 3 月出生,时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权益分派和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1-027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54.9995%

股份的股东安徽力合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案函》,提请在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关于变更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临时提案。2020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6 元,共计派送现金 1,358,110 元,同时否决了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未在股权登记日前披露《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

于 5 月 29 日起对全体股东进行了现金分派。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补充披露

了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在上述股权登记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补充披露日期 间,公司股票未发生交易。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 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构成权益分派和信息披 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朱忠武、时任董事会秘书陆光磊、时任财 务负责人王芸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 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 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力源电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时任董事长朱忠武、时任董事会秘书陆光磊、时任财务负责人王芸采取 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编号:2021-027

特提出警示如下: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信息披露规则》《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 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 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全国股转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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