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7-05 19:18:25 股吧网页版
松庆智能:监事会关于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更正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05

公告编号:2022-022
证券代码:871868 证券简称:松庆智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松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已完成广东松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亚会审字(2022)第 01670040 号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董事会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就上述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
一、出具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情况

(一)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所述,深圳市甲丙辰精密组件有限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6 日(案件文号:(2020)苏 0903 执 1300 号)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且限制公司与股东个人限制高消费截止财务报表批注报出日仍未被解
除。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甲丙辰精密组件有限公司的预付款余额
13,536,200.00 元,深圳市甲丙辰精密组件有限公司与广东松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无发生交易,亚太通过实施文件单据检查、函证、访谈以及期后检查等审计程序,仍无法就前述预付款项余额 13,536,200.00 元的后续交易是否能继续履行或收回款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保留意见》
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1)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位或汇总起

公告编号:2022-022
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2)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深圳市甲丙辰精密组件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6 日(案件文号:(2020)
苏 0903 执 1300 号)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限制公司与股东个人限制高消费截止财务报表批注报出日仍未被解除,与广东松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 2021 年度无发生交易。亚太无法对深圳市甲丙辰精密组件有限公司预付款项余额13,536,200.00 元的后续交易是否能继续履行或收回款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因此亚太对上述事项在审计报告中予以保留。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可能)的影响

1、重要性

亚太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及其应用指南,同时考虑到公司 2021 年由盈转亏且金额较大,初步确认以公司未审合并营业收入的 0.5%计算了上述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计算过程如下:

计划阶段重要性水平及可容忍误差 金额(元)

合并营业收入 36,552,929.08

0.5%计算金额 182,764.65

重要性上水平(取整) 182,000.00

可容忍误差(50%) 91,000.00

亚太按照审定后的营业收入重新评估了重要性水平、可容忍误差,计算过程表如下:

计划阶段重要性水平及可容忍误差 金额(元)

合并营业收入 36,552,929.08

0.5%计算金额 182,764.65

重要性上水平(取整)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