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广东天诚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情况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天诚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基于从严把握、审慎认定的精神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情况进行如下说明。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的具体情况
广东天诚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以下简称“首次挂牌”)。自股票挂牌至今,公司认定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克胜、张泽如夫妇。吴克胜、张泽如夫妇于公司的控制地位未发生变化。
2020 年 11 月 6 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查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2023 年 2 月
17 日进行修订并更名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根据该指引,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如其持有公司股份达到 5%以上或者虽未达到 5%但是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主办券商及律师应当说明上述主体是否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为遵循从严把握和审慎认定的精神和原则,基于如下事实,现将吴克胜、张泽如夫妇和吴锴彬认定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一)追认共同实际控制人——吴锴彬
(1)吴锴彬为吴克胜、张泽如夫妇之子,自 2024 年 2 月 26
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
(2)2015 年 7 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0.00 元,由吴锴彬以货币资金出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30,450,000.00 元,公司实际收到投资款人民币 30,450,000.00 元,其中新增实收资本人民币 10,000,000.00 元,
新增资本公积(资本溢价)20,450,000.00 元。根据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截止目前吴锴彬持有公司 19.50%股份,持有公司股份达到 5%以上。
二、 追认共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追认共同实际控制人是基于实质重于形式、从严把握和审慎认定的态度与原则,公司本次追认共同实际控制人不涉及到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造成影响。公司本次追认共同实际控制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吴克胜、张泽如、吴锴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应义务,依法规范其各项行为,将对公司规范运作起到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天诚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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