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天诚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广东天诚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股份”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东天诚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股票
发行数量 2,000,000 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5.15 元,募集资金金额 10,300,000 元。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取得《关于同意广东天诚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
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1222 号)。2023 年 8 月 8 日,发行对象按照认购要求
将认购金额全部缴纳到账。2023 年 8 月 15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本次定向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372 号)。
2023 年 9 月 21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股票定向发行
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9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披露,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等细则及信息披露要求。
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揭阳揭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存储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东白塔支行,存储账户为4413 8501 0400 0925 2。上述专户专门为本次募集资金设立,除了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6 月 21 日披露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更新后),本次
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经核查,公司在本次股票发行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之前,未使用该笔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诚股份已累计使用 10,299,505.00 元,具体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0,3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2,383.85
二、募集资金账户总额 10,302,383.85
减:募集资金支出 10,299,505.00
其中:偿还银行贷款 5,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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