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5-05 17:03:22 股吧网页版
博纳斯威: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05

证券代码:871874 证券简称:博纳斯威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博纳斯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东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0,45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列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任期为三年,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现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名王东辉、王荣辉、王东福、王天彪、王学攀、叶海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王东辉、王荣辉、王东福、王天彪、王学攀、叶海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罚,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1.01:《选举王东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王荣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王东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王天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王学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叶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在本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王东辉、王荣辉、王东福、王天彪、王学攀、叶海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继续履行勤勉义务和尽职责任。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任期为三年,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现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博纳斯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哲、张昕、朱锐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止。

李哲、张昕、朱锐不存在《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罚,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01:《选举李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张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朱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本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李哲、张昕、朱锐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继续履行勤勉义务和尽职责任。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孙丰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现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名孙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孙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罚,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
2. 关于非独立董事换届的议案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