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4
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871878 证券简称:富米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浙江富米丽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
总经理担任。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
会会议; 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
有价证券; 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
公告编号:2023-025
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 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浙江富米丽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富米丽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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