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6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871880 证券简称:ST 招华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四川招华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四川招华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华智能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
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鲁舜审字[2025]第 0502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非标审计意见的内容
1、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董事陈兰建控
制的公司赣州科之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占用招华智能公司资金 7,869,650.49 元,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已收回 2,764,000.00 元。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五、28、其他收益所述,招华智能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中,其他收益为人民币15,329,510.25万元,占净利润的138.69%,其中14,458,013.08元为招华智能制造项目-公司搬迁补贴。经询证确认,招华智能公司签定的“招华智能制造项目补充协议”第六条违约责任中所述的“所得补贴”不包含 2022 年度收到的搬迁补贴。该事项虽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但由于其对本期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我们特此强调。本段
公告编号:2025-018
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针对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事项,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消除审计报告中无保留意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川招华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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