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6
公告编号:2025-019
证券代码:871880 证券简称:ST 招华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四川招华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四川招华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华智能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
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鲁舜审字[2025]第 0502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非标审计意见的内容
1、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董事陈兰建控
制的公司赣州科之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占用招华智能公司资金 7,869,650.49 元,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已收回 2,764,000.00 元。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五、28、其他收益所述,招华智能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中,其他收益为人民币15,329,510.25万元,占净利润的138.69%,其中14,458,013.08元为招华智能制造项目-公司搬迁补贴。经询证确认,招华智能公司签定的“招华智能制造项目补充协议”第六条违约责任中所述的“所得补贴”不包含 2022 年度收到的搬迁补贴。该事项虽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但由于其对本期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我们特此强调。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告编号:2025-019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对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对其认真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监事会对于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川招华智能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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