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10 17:24:43 股吧网页版
黑蚁文创:拟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10


证券代码:871881 证券简称:黑蚁文创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成都黑蚁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余炳、成都智库广告有限公司、王龙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成都
芙蓉争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为高新区吉泰路 666 号 2 栋 23 层 4 号,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 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1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00%,余炳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90 万元,占注册资本 30.00%,成都智库广告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3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0.00%,王龙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0.00%。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一重大资产重组》规定的“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已通过成都黑蚁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公司拟进入商业综合体管理营销策划领域,通过进入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营销策划等新领域,有助于公司扩大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成都智库广告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 11 号 1 栋 6 层 14 号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 11 号 1 栋 6 层 14 号

注册资本:100 万元

主营业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不含气球广告及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策划文化交流活动,企业营销策划,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机电设备租赁;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魏东云

控股股东:魏菱、曾毅、唐晋峰

实际控制人:魏菱

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余炳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北路 2 号

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王龙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长源二街 12 号长源京基御景峯公馆

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成都芙蓉争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高新区吉泰路 666 号 2 栋 23 层 4 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票务代理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电影摄制服务;电视剧制作;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具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工程管理服务;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以上注册项目均为拟注册项目,实际注册项目以市场监管局批准为准)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