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6
证券代码:871881 证券简称:黑蚁文创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成都黑蚁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修订已经公司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成都黑蚁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成都黑蚁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 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黑蚁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的设立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第四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向股东大会提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股东大会及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七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
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的;
(三)其他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情形。
第八条 董事会审议决定关联交易事项(除提供担保外)的具体权限如下: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其他关联交易。
董事会行使职权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九条 除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批的对外担保,董事会负责审批公司
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并且该审批权力不得委托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等其他部门或个人行使。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单笔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
以上且不超过 30%的借款合同,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署借款协议。
第十一条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且在年度财务预算范围内,公司董事会负责审
批单笔赠与或者受赠现金或资产金额在 1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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