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26
证券代码:871881 证券简称:黑蚁文创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成都黑蚁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修订已经公司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成都黑蚁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
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 法 》 和 《成都黑蚁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成都黑蚁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人
(一)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由上述第 1 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由本条第(三)款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4、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5、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6、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条第(二)款第 1 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上述第 1、2 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
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6、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第三条 公司应当参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
定,确定公司关联方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人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当仔细查阅关联人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当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义务
转移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担保;
(四)提供财务资助;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
(十二)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五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二)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五)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股东及当事人就该事项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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