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6
成都黑蚁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章 程
(二○二四年十二月修订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1 -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2 -
第三章股份...... - 2 -
第一节股份发行...... - 2 -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第三节股份转让...... - 4 -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 4 -
第一节股东...... - 4 -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7 -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 10 -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 12 -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5 -
第五章董事会...... - 17 -
第一节董事...... - 17 -
第二节董事会...... - 20 -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4 -
第七章监事会...... - 26 -
第一节监事...... - 26 -
第二节监事会...... - 26 -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28 -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 28 -
第二节内部审计...... - 30 -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0 -
第九章通知...... - 30 -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1 -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1 -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 32 -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 34 -
第十二章附则...... - 35 -
成都黑蚁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二三年五月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
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
章程。
第二条 成都黑蚁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由成都市黑蚁设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成都黑蚁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英文全称:Chengdu Black Ant Cultural Creativity Group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成都市武侯区七道堰街 1 号高升大厦 5 楼 505B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
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公司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依据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
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
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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