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7
证券代码:871884 证券简称:ST 三博会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浙江三博会展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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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三博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三博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
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三博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
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五)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
加公司注册资本。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六条 利润分配应以每 10 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
应当以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
利润分配如涉及扣税的,应在每 10 股实际分派的金额、数量后注明是否含税。
第三章 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政策
第七条 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股利
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一)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二)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三)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第八条 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利润分配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董事、独立董事和投资者的意见。
(二)公司税后利润的各项分配比例,由董事会视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经股东会决议后执行。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三)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本公司将依照同股同权的原则按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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