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871884 证券简称:ST 三博会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浙江三博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浙江三博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5,731,8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4%;反对股数 4,171,8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6%;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三博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成立于 2009 年 06 月 17 日,2017 年 2 月由浙江三博展览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
方式股改为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68909312X6。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三博会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
Zhejiang Samexpo Exhibition and Convention Holding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世融商业中心 2 幢 2718
室,邮政编码:31005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0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秉承“诚信、公正、周到”的服务理念,公司致力于会展行业,深耕细作,为促进各中小企业发展尽一份绵薄之力,为会展事业贡献有益价值,为公司股东创造良好回报。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文化场馆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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