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宝塔山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陕西宝塔山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山漆”或“公司”,证券代码:871887)主办券商,履行对陕西宝塔山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在新三板挂牌的持续督导职责。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海通证券对陕西宝塔山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18年12月25日出具的《关于陕西宝塔山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428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400,000.00元。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2月13日对宝塔山漆股票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18)0085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宝塔山漆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平市秦华支行专
户,账号:103677760697。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8-038),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途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规模(元)
购买原材料 31,400,000.00
合计 31,400,000.00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海通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对账单进行了核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与公司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所述资金用途相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核查结论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发现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现公司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未发现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情况;未发现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的情况;未发现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情况;未发现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未发现用于投向房地产理财产品、购买住宅类房产或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情况;未发现购置工业楼宇或办公用房、宗教投资的情况;未发现
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占用或挪用。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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