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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绮耘科技: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871902 证券简称:绮耘科技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绮耘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绮耘科技(浙江)股 第一条 为维护绮耘科技(浙江)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 (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 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 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 的,通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不成的,通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决。
解决。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即财务总监,下同)、董事会秘书和 责人(即财务总监,下同)、董事会秘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 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 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 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公司发行 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公司发行股票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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