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2-03
公告编号:2020-051
证券代码:871904 证券简称:金宇顺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金宇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需要,2020 年 12 月公司与山东鲁控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签
订《设备销售合同》,公司购入一套高低压配电设备,设备价格不超过 3,221,865.00 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 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 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达到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计 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四)公众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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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 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 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设备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设备的议案》,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设备的议案》,以上生 产设备与本次购买的高低压配电设备均为企业零星购入,会计上不属于同一资 产组,不属于同一生产线,可以分别独立产生经济效益,且不属于同一交易方 所有或者控制。故不属于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的 情况,无须累计计算。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0)
010416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北京金宇顺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30,009,940.15 元,净资产额为 27,767,684.17 元。
公司本次购买资产总额不超过 3,221,865.00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0.74%,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11.60%,未达到上述 标准,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设备的议案》。本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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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山东鲁控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经济开发区步云街北侧、济运街西侧
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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