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8
公告编号:2025-033
证券代码:871910 证券简称:贝参药业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武汉贝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武汉贝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第三次修订稿)》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武汉贝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武汉贝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拟终止实施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并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述
(一)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9 月 20 日召开
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贝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 年 8 月 25 日至 2023 年 9 月 5 日,公司将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公司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并征集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全体员工未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武汉贝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
公告编号:2025-033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武汉贝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并注销股票期权》等相关议案。相关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及披露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反馈意见要求,为更加完整、及时、准确披露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公司对《武汉贝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内容做了进一步补充修订:
1、第一次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武汉贝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53),修订部分已用楷体加粗形式标注;
2、第二次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武汉贝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56),修订部分已用楷体加粗形式标注;
3、第三次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武汉贝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61),修订部分已用楷体加粗形式标注。
(三)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授予及实施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管指引第 6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 8 名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激励,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3,4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为 5.18%。
2023 年 11 月 2 日,公司完成 8 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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