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2
公告编号:2019-025
证券代码:871916 证券简称:恒益股份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北京恒益九州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10: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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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16号新港大厦A座906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2018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决议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的《北京恒益九州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22)与《北京恒益九州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23)。
(二)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报告进行审议。
(三)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监事会编制的报告进行审议。
(四)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审议。
(五)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完成公司2019年的经营计划和目标,根据《公司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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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进行审议。
(六)审议《关于2018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从公司实际出发,基于股东长期利益考虑,公司拟不进行2018年度权益分派。
(七)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八)审议《关于追认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8年10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蓝瑞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金骏先生提供互联网营销服务,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决议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的《北京恒益九州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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