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24
深圳市富可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9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9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白如意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阮景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深圳市富可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分别以书面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通知中包
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白如意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无委托投票情况。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董事会拟提名白如意(继任董事)、王丽玲(继任董事)、王泽梁(新任董事)、白学富(继任董事)、周益兵(继任董事)、陈旭东(继任董事)、肖平良(继任董事)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第一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经核查,上述候选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白如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提名白如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提名王丽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白学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提名白学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泽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王泽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计算。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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