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17
公告编号:2020-037
证券代码:871919 证券简称:美联兴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美联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深圳美联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320458027
承诺主体名称 林国顺、何洁贞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公司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2020 年 6 月 16 日
承诺开始日期至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后 1 个月
承诺有效期
届满之日
承诺开始日期至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后 1 个月
承诺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
承诺结束日期 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后 1 个月届满之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林国顺、何洁贞
公告编号:2020-037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林国顺、何洁贞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未参加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且在回购有效期内提交书面股份回购申请的股东。
2、回购请求方式:异议股东需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
3、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林国顺、何洁贞承诺按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以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数量为准),回购价格原则上为异议股东取得股份的初始成本,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4、回购申请有效期限:在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后的 1
个月。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间内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将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5、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做出上述补充承诺。
四、其他说明
无
五、备查文件
(一)《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投资者保护措施承诺函》
深圳美联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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