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71923 证券简称:永锋科技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永锋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2、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 号)的规定重新界定 2022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
3、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证监会发布的相关公告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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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1、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解释 16 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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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的规定进行调
整。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
权资产的交易事项,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
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对 2022 年度合并比较
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合并)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母公司)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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