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71923 证券简称:永锋科技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永锋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 17 号的规定,执行解释 17 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及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
营业成本。本公司于 2024 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执行解释 18 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25-023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证监会发布的相关公告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变更。
公告编号:2025-023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会计政策,执行新会计政策对报告期内财
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采用追溯调整。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安徽永锋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安徽永锋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永锋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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