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5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三期)
安徽永锋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锋科技”、“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以及《安徽永锋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发行与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刘云霄、丁帅、胡义伟、姚元嘉、涂士华、崔颢,其中刘云霄为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辅导工作中的相关事宜。上述辅导人员均为国元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具备有关证券、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辅导要求,具备辅导资格。本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化。
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还包括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辅导时间与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 2025 年 7 月至 2025 年 9 月。辅导工作小组通过多
种方式开展本期辅导工作,具体包括现场会谈、远程答疑与专项讨论等方式,对参加辅导的永锋科技相关人员进行了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等上市相关知识的辅导。
本期辅导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参与辅导各方均能够按照要求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公司接受辅导的人员积极参与、配合辅导工作,保证了本期辅导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辅导内容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会同其他辅导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了持续辅导,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辅导工作小组结合新三板持续督导工作,了解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经营情况及业绩情况,进一步了解公司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及时发现公司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以指导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并。
2、督促学习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及市场动态:对公司提出的咨询问题给予及时解答,及时传递资本市场发行与审核动态的信息,督促辅导对象相关人员学习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和公司规范治理相关知识,提高对资本市场变化和监管要求的认识。
3、协助公司完善治理机制:督促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加强三会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着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形成规范化的公司运作机制。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本次辅导过程中,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国元证券,按照辅导计划开展了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持续改进并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水平,实现规范运营。针对公司业务发展不及预期,公司正积极寻求新的收入增长点,加大新客户、新市场的开发力度,努力提升业绩。
辅导工作小组将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在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中持续督促辅导对象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执行,持续加强日常运作的规范程度,并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公司尚未达到北交所上市要求:公司业务发展不及预期,近两年经营业绩不满足北交所上市有关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的要求。目前,公司正积极开拓新客户,努力提升业绩,辅导小组将结合新三板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并会同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商讨后续上市辅导计划。
2、公司尚未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行
业环境的发展变化,辅导小组将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规划,持续论证和确定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协助公司进一步完善业务发展目标和确定募投项目方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辅导人员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人员为:刘云霄、丁帅、胡义伟、姚元嘉、涂士华和崔颢,其中刘云霄为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
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辅导协议约定,通过日常辅导等方式,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解决存在的问题,按照计划开展辅导工作。
(二)辅导工作安排
1、持续督促公司从技术、产品、市场、管理等方面提升公司经营水平,从而提升公司业绩以符合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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