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2-28
山东金视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金视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三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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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视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金视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三次
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审查反馈意见已收悉。感谢贵公司对山东金视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山东金视野教育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视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组、 北京
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对贵公司提出的第三次反馈意见进
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
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中介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 山东金视野教育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
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关于做好申请材料接收工作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及
《关于山东金视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三次反馈意见》(以
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
开转让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标明。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现就《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逐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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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主办券商和律师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向教师支付劳务费的具
体情况及合规性。
【主办券商、律师回复】
( 1) 尽调程序
项目组就公司向教师支付劳务费相关情况对管理层进行了访谈,取得了济南
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出具的证明文件; 通过查阅公司向教师支付劳务费的明细表、个税申报表,核查
公司是否需要为教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查阅了公司对教师进行劳务补偿的相
关公司规章制度; 查阅了《审计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三》、查阅了《反不
正当竞争法》、《个人所得税法》、《教育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 并结合公司业
务开展情况,对公司向教师支付劳务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判断与说明;
( 2) 事实依据
关于教师支付劳务费相关情况的《访谈记录》 ;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分局、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公司
向教师支付劳务费的明细表、个税申报表; 公司对教师进行劳务补偿的相关公司
规章制度; 《审计报告》 ;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 《反不正当竞争法》、《个
人所得税法》、《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3)分析过程及结论
1、公司向教师支付劳务费的具体情况:
公司在销售过程中与学校进行洽谈并提供方案, 主要通过学校的帮助配合对
家长进行宣传,最终实现家长订阅服务。教师作为产品的使用者,并不参与公司
整个销售过程,仅作为后续运营的参与者。 具体体现为, 教师使用家校互联系统
参与家校互联信息服务,教师在与家长互动的过程中,需要采集学生信息、编辑
并发送信息, 在此过程中, 教师付出了一定时间和精力,为公司提供了劳务支持,
因此公司对其给予一定的劳务补偿,这符合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是经营和成本
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许多教师为公司的研发团队提供了大量有关操作舒适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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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便性的反馈信息,极大的丰富了公司研发团队的产品创新能力。
报告期内,为提高教师与家长互联的积极性,提升家长、学生等终端用户的
满意度,公司设立了短信发送数量等指标对教师的工作量进行考核,并支付相匹
配的劳务费用。 2016 年 1-5 月份, 2015 年, 2014 年度,公司发生的教师及其他
劳务支出金额分别为 463.15 万元、 849.51 万元、 635.35 万元。
2、公司与教师是平等的劳务关系
教师在使用家校互联系统与家长互动的过程中,需要采集信息、编辑内容及
发送信息,付出了一定的精力, 提供了一定劳务。考虑到教师付出的额外劳动,
公司向教师提供一定的劳务补偿。因此, 公司对教师提供的劳务给予一定补偿。
为对教师提供的劳务进行补偿, 公司制定了明确具体的劳务补偿规则,每月
按此规则进行统计,并在公司财务中确认和体现出来。教师在取得劳务补偿时必
须按照公司制定的明确的劳务补偿规则进行,即教师取得劳务补偿也是以其劳动
结果为依据的,无劳动无补偿。
综上, 公司教师劳务补偿是两个平等主体之间依据某种约定,由教师向公司
提供一定的劳务服务,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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