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2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71927 证券简称:闽威实业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2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根据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具体事
宜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有效期为 2022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8 日。
截至目前,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上市事项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为本次发行上市注册的决定,则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除对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延长外,涉及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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