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2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71927 证券简称:闽威实业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年 12 月 12 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汪晴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职期限届满止,自 2024
年 12 月 12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9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69%,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方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职期限届满止,自 2024
年 12 月 12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方秀先生的总经理,自 2024 年 12 月 12 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
份 74,866,6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1.1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汪晴女士的副总经理,自 2024 年 12 月 12 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
股份 4,9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6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公司经营管理需要。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公告编号:2024-030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实际发展需要,并且将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4-032)。
四、备查文件
《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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