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27
公告编号:2018-036
证券代码:871928 证券简称:恒力检测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广州市恒力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3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陈絮兰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本次董事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5人。
会议由吴光辉主持。
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否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被任命董事陈絮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任命/免职原因
原董事潘慧猷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现任命陈絮兰女士担任公司新任董事。
(四)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陈絮兰,女,199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4年7月至2017年1月在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担任管理培训生;
公告编号:2018-036
2017年4月至2017年8月上海曼仑商业有限公司负责需求计划工作;
2017年12月至今 在广州凯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潘慧猷先生的免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潘慧猷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潘慧猷先生仍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的相关职责。
任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潘慧猷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在新任董事上任前,仍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办理好工作交接的事宜,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潘慧猷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广州市恒力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广州市恒力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广州市恒力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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