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0
证券代码:871930 证券简称:林家铺子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大连林家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关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股票的登记存管机关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或上市后适用) 限公司。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注册资本; (一)减少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励;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十二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五)项的原因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
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二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收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购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额的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 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一年内转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五)
让给职工。 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本公司股
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
者注销。
第二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 第二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其他股 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其他股东自愿锁定其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内不得转 东自愿锁定其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内不得转
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 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 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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