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公告编号:2025-033
证券代码:871934 证券简称:绿湖股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广东绿湖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一、收到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情况
广东绿湖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湖股份”)于2025
年11月18号收到主办券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寄
送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单方解除与广东绿湖园艺股份限公司持续督
导协议的通知》。
二、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山证券于2022年6月签订《广东绿湖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山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续督导协议书》(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协议书》”),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出具了《关于对
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截至目前,绿湖股份欠中山证券持续督导费已超过两年,中山证券已分
别于2025年8月11日、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29日三次向绿湖股份送达
《催告函》,相关纸质版催告函也已通过快递方式邮寄送达。每次催告期均
不少于十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山证券书面催告三次后绿湖股份仍未按
照持续督导协议约定支付督导费,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满三个月,中山证券
可单方解除与绿湖股份的持续督导协议。
中山证券对绿湖股份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事项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
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生效。在中山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
公告编号:2025-033
公司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若公司对中山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存在异议,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中山证券提出书面异议。
三、尚未支付的原因
公司目前经营困难,资金紧张,目前无能力支付持续督导费,无法按期履行缴款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中山证券将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备案申请,公司与中山证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在中山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公司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单方解除与广东绿湖园艺股份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绿湖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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