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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22:21:01 股吧网页版
中食弘峰:关于中食弘峰(江苏)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国融证券

关于中食弘峰(江苏)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中食弘峰(江苏)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 是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 生产经营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是

3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

4 信息披露 主办券商无法确认公司部分信息披露的 不适用

真实性、准确性

5 信息披露 主办券商未完成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事前 不适用

审核工作

6 公司治理 截至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董事 是

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已届满,

尚未换届选举或聘任。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
所涉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官网披露的《2024 年度
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董事会、监事会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分别就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出具专项说明,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官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
告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18)、《监事会关于 2024 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19、《关于中食弘峰(江苏)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25),但董事会、监事会就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出具的专项说明中,未明确说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2、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营运资金不足,银行借款逾期,厂房和土地已被法院拍卖抵债,且公司存在多项担保和借款纠纷,并已因债务纠纷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偿债风险较高,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 2018 年 12 月 3 日向潍坊银行高唐支行借款 680 万元,抵押物为
公司厂房和土地,借款到期后公司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被潍坊银行诉至法院,2024 年公司抵押给潍坊银行的厂房和土地被拍卖,买受人东莞市济青精密仪器有限公司以 760 万元最高价竞得,拍卖所得价款用于抵偿公司所欠潍坊银行债务。公司未及时就涉及重大诉讼及其进展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形成信息披露
违规。经主办券商提示,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官网补充披
露《重大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3-027),已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
全国股转系统官网补充披露《重大诉讼进展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5-028)。
(2)因上述重大事项公司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主办券商认为,公司可能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违规担保、重大诉讼或其他重大事项。

4、主办券商无法确认公司部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公司在《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中披露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经主办券商询问,公司未能提供充分、适当的依据性材料,主办券商无法确认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5、主办券商未完成 2024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披露文件的事前审核工作。

公司向主办券商提交 2024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披露文件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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