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中食花泽
NEEQ: 871935
中食花泽(北京)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
2025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杨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丽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丽
萍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所述,中食花泽因未能履行担保及其他法定义务而涉及多起债务纠 纷,中食花泽对涉诉事项进行了清理,但上述担保及债务纠纷事项截至审计报告日尚未解决, 我们无法判断其对中食花泽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如附注二所述,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59,552.43 元,净利润 231,059.07 元;
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33,867.89 元,净利润 142,868.42 元;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 278,485.30 元,净利润-8,082,605.1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亏损金额 23,589,225.27
元,且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在齐鲁银行高唐支行逾期借款 4,362,822.13 元尚未偿还,
流动负债大于流动资产,公司偿债风险较高。2023 年 3 月 10 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
院出具(2023)鲁 1502 执恢 230 号执行通知书,公司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些事项表明公司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上述两项事项均对中食花泽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虽然公司对此采取了应对 措施并进行了充分的披露,但是我们无法就公司所采取的应对措施的可行性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
3、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 和附注六、4 披露,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食花泽存货列报
原值为 18,300,111.06 元,账面价值为 9,740,176.63 元;固定资产列报原值为 7,084,915.64 元,账
面价值为 1,431,537.41 元。我们未能对该两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
4、如财务报表附注六、24 披露,2025 年中食花泽因欠付潍坊银行聊城高唐支行利息计提
财务费用 6,267,744.32 元,因欠付齐鲁银行聊城高唐支行利息计提财务费用 822,164.57 元,共计
调增财务费用 7,089,908.89 元,我们未能对该笔调整所属期间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 判断该笔调整的具体会计期间。
二、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认为审计意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针对上述保留意见所涉 及事项,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与债权人积极协商,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公司债务纠纷。
2、经过公司股东研究后,公司决定积极消化、处置砖机业务资产,并引入保健品业务及外 部投资合作和优质资源。公司已从股本结构、营销战略目标、地域政策扶持等方面布局,加强 运营管理和保健品推广力度,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 项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充分揭示了公司的潜在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组织公司相关人员 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
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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