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中食花泽(北京)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送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6. 母公司利润表
7.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9. 财务报表附注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审 计 报 告
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11143 号
中食花泽(北京)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食花泽(北京)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食花泽”)
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食花泽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所述,中食花泽因未能履行担保及其他法定义务而涉及多起债务纠纷,中食花泽对涉诉事项进行了清理,但上述担保及债务纠纷事项截至审计报告日尚未解决,我们无法判断其对中食花泽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如附注二所述,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59,552.43 元,净利润
231,059.07 元;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33,867.89 元,净利润 142,868.42
元;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78,485.30 元,净利润-8,082,605.1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亏损金额 23,589,225.27 元,且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存在齐鲁银行高唐支行逾期借款 4,362,822.13 元尚未偿还,流动负债大于流动
资产,公司偿债风险较高。2023 年 3 月 10 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出
具(2023)鲁 1502 执恢 230 号执行通知书,公司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些事项表明公司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上述两项事项均对中食花泽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虽然公司对此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采取了应对措施并进行了充分的披露,但是我们无法就公司所采取的应对措施的可行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 和附注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