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中食花泽(北京)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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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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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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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食花泽(北京)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0000618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中食花泽(北京)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食
花泽”)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11143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所述,中食花泽因未能履行担保及其他法定义务而涉及多起债务纠纷,中食花泽对涉诉事项进行了清理,但上述担保及债务纠纷事项截至审计报告日尚未解决,我们无法判断其对中食花泽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如附注二所述,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59,552.43 元,净利润
231,059.07 元;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33,867.89 元,净利润 142,868.42
元;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78,485.30 元,净利润-8,082,605.1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亏损金额 23,589,225.27 元,且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存在齐鲁银行高唐支行逾期借款 4,362,822.13 元尚未偿还,流动负债大于流动
资产,公司偿债风险较高。2023 年 3 月 10 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出
具(2023)鲁 1502 执恢 230 号执行通知书,公司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些事项表明公司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上述两项事项均对中食花泽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虽然公司对此采取了应对措施并进行了充分的披露,但是我们无法就公司所采取的应对措施的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行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 和附注六、4 披露,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食
花泽存货列报原值为 18,300,111.06 元,账面价值为 9,740,176.63 元;固定资产列报原值为 7,084,915.64 元,账面价值为 1,431,537.41 元。我们未能对该两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4、如财务报表附注六、24 披露,2025 年中食花泽因欠付潍坊银行聊城高唐支行利息计提财务费用 6,267,744.32 元,因欠付齐鲁银行聊城高唐支行利息计提财务费用 822,164.57 元,共计调增财务费用 7,089,908.89 元,我们未能对该笔调整所属期间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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