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06
证券代码:871939 证券简称:东吴电机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大东吴汽车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九时三十分。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939 东吴电机 2021 年 5 月 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楼建锋、曹子圆律师。
(七)会议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织大道 2599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以及管理层和公司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积极开拓业务,取得了较好的业绩,顺利地完成了预期增长目标。公司董事会在总结 2020 年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0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3)、《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4)。
(三)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在总结 2020 年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公司 2020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1 年度经营计划,董事会对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并形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六)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八)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以及管理层和公司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取得了较好的业绩,顺利地完成了预期增长目标。公司监事会在总结 2020 年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九)审议《关于申请 2021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 2021 年度财务预算,公司在2021 年度拟继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伍仟伍佰捌拾陆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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