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1
证券代码:871939 证券简称:东吴电机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大东吴汽车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定,特制定本章程。 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
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公司新增股本时,在册股东认购股份时 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
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称“全国股转公司”)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新增股本时,在册股东认购股份时
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权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五)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股份的活动。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 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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