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4
证券代码:871941 证券简称:绿世生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广东绿世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业务需求,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35 万元价格
购买广东蓝天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所持广州绿世生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广州绿世生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具 体以实际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2、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业务需求,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75 万元价格
购买广东蓝天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所持东莞绿世生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东莞绿世生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具 体以实际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3、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业务需求,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90 万元价格
购买广东蓝天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深圳绿世生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深圳绿世生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具 体以实际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4、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业务需求,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90 万元价格
购买广东蓝天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所持佛山绿世生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佛山绿世生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具
体以实际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5、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业务需求,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60 万元价格
购买广东蓝天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所持广州超世通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 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广州超世通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100%的股 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 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 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一)的规定: “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 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 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 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 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 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 面价值为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重大资产重组》”:2.4 连续购买或出售时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计算:挂牌公司 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在计算相应指标时, 应当以第一次交易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挂牌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期末资产总额、期末净资产额作为分母;在计算分子时,最近一次交易标的资 产相关财务数据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为准。”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
资产总额为 15,971,551.68 元,资产净额为 15,556,563.82 元。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次交易标的广州绿世生新能源有限公司经审计
(鹏盛审字(2025)03048 号)的资产总额为 1,010,813.66 元,资产净额为 323,309.64 元;本次交易标的东莞绿世生新能源有限公司经审计(鹏盛审字
(2025)03045 号)的资产总额为 784,857.12 元,资产净额为 701,290.09 元;
本次交易标的深圳绿世生新能源有限公司经审计(鹏盛审字(2025)03049 号)
的资产总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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