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31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71943 证券简称:ST 立标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北京立标新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未申请复核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7 月 24 日,北京立标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
码:871943,以 下简称“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关于终止北京立标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 (股转系统发[2024]278号),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 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
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自 2024 年 8 月 8 日起复牌,并于
公告编号:2024-028
2024 年 8 月 22 日 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
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立标”。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 公司联系人:鲍琳
联系电话:0531-86266697
邮箱:446794298@qq.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富海中心 2 号楼 1208-059 号
(二) 券商联系人:杨卫勤
联系电话:0512-62936194
邮箱:363954270@qq.com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特此公告。
北京立标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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