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30
证券代码:871947 证券简称:汇伟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广东汇伟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6 月 2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清意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广东汇伟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李清意发行股票总数
不超过 1,740.00 万股(含 1,7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75 元。此次股票
发行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的《广东汇伟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1-022)。
2.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李清意为公司本次债转股的交易对手方,董事陈桂霞为李清意的配偶,董事李志彬为李清意之弟、董事李嘉豪为李清意之子。所以董事李清意、陈桂霞、李志彬、李嘉豪均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方便公司处理股票发行方面的事宜,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向有关部门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工作;
2、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股票发行的有关议案的内容办理;
3、批准、签署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文件、合同;
4、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公司章程的相关事宜;
5、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自律审查的相关事宜;6、聘用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7、本次股票发行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8、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批准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对拟认购公司股票的债权资产价值的资产评估结果进行确认》议案
1.议案内容:
对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第 B02-0023 号”《广东汇伟塑胶股份有限公司拟债转股涉及的部分债务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进行确认,公司拟债转股涉及的债权价值为 6,525.00 万元。
2.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李清意为公司本次债转股的交易对手方,董事陈桂霞为李清意的配偶,董事李志彬为李清意之弟、董事李嘉豪为李清意之子。所以董事李清意、陈桂霞、李志彬、李嘉豪均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进行认购的债权资产的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符合《证券法》对评估机构的相关规定,具备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资质;评估报告使用的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评估定价公允。
本次交易价格为交易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本次债转股的定价是以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定价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李清意为公司本次债转股的交易对手方,董事陈桂霞为李清意的配偶,董事李志彬为李清意之弟、董事李嘉豪为李清意之子。所以董事李清意、陈桂霞、李志彬、李嘉豪均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签订附属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李清意定向发行股票,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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