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30
证券代码:871947 证券简称:汇伟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广东汇伟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16 日上午 9: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947 汇伟股份 2021 年 7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广东汇伟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公司拟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李清意发行股票总数
不超过 1,740.00 万股(含 1,7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75 元。此次股票
发行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的《广东汇伟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清意为股东汇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李嘉豪为李清意之子,所以股东汇伟集团有限公司、李嘉豪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
为方便公司处理股票发行方面的事宜,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向有关部门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工作;
2、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股票发行的有关议案的内容办理;
3、批准、签署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文件、合同;
4、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公司章程的相关事宜;
5、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自律审查的相关事宜;6、聘用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7、本次股票发行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8、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批准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止。(三)审议《关于对拟认购公司股票的债权资产价值的资产评估结果进行确认》对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第B02-0023 号”《广东汇伟塑胶股份有限公司拟债转股涉及的部分债务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进行确认,公司拟债转股涉及的债权价值为 6,525.00 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清意为股东汇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李嘉豪为李清意之子,所以股东汇伟集团有限公司、李嘉豪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
(四)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进行认购的债权资产的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符合《证券法》对评估机构的相关规定,具备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资质;评估报告使用的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评估定价公允。
本次交易价格为交易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本次债转股的定价是以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定价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清意为股东汇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李嘉豪为李清意之子,所以股东汇伟集团有限公司、李嘉豪为本议案的关联
股东。
(五)审议《关于签订附属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
公司拟向李清意定向发行股票,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属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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