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作为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洋新材”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主办券商的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有关的银行账户相关资料、流水、银行对账单和验资报告、公司制度等资料;
2、查阅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采购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资料;
3、核实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股票发行方案中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二、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议案。2020年2月1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对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462号)确认,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人民币普通股69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90万元,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性资金。2020年3月6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股票发行认购公告》,认购时间为3月11日至3月17日,缴存银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
支行,缴存账户账号为181255880355。截止2020年3月18日,此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发行方案,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性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3,900,000.00
加:利息收入 9,393.31
募集资金净额 13,909,393.31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3,909,393.31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13,908,573.65
费用及转出至基本户尾数 819.66
三、募集资金余额 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且全部为补充流动性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经核查,锦洋新材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
用管理进行了规定。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在 2020 年 1 月 13 日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0 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并披露了相关公告。
2、募集资金账户及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已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要求,于2020年1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存储银行为中国银行宁国支行,存储账户为181255880355,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四)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
三、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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