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871951 证券简称:左岸环境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重庆左岸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重庆左岸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重庆左岸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庆左岸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 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左岸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将充分考虑股东合法权益,并建立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公司主动终止挂牌
的,应当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主体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应当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应当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公司应当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做好投资者咨询解释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
1.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
解和熟悉;
2.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3.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4.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5.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1.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
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
准则。
2. 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3.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
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4.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
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七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证券法》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1. 公司的发展战略;
2.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3. 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4. 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5. 公司的文化建设;
6. 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7.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8. 公司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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