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17
福建闽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潭头村港口1号
主办券商
首创证券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3号楼A座11-21层)
2023年4月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全体监事签名: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福建闽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2023年4月27日
目录
声明 ...... - 2 -
目录 ...... - 3 -
释义 ...... - 4 -
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 5 -
二、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8 -
三、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10 -
四、 特殊投资条款 ......- 11 -
五、 定向发行有关事项的调整情况......- 11 -
六、 有关声明 ......- 12 -
七、 备查文件 ......- 13 -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闽威股份、本公司、公司 指 福建闽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福建闽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福建闽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福建闽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董监高 指 福建闽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定向发行指南》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
发行业务指南》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办法》
《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
行规则》
《公司章程》 《福建闽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系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所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发行 发行人本次非分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元、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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